- 本组执行下列部分或全部职责:
- 规划、组织、指挥、控制和评估人力资源或人事部门的运作
- 与其他部门经理共同规划人力资源需求
- 协调内部和外部培训及招聘活动
- 制定并实施劳资关系政策和程序,协商集体协议
- 管理员工发展、语言培训以及健康与安全计划
- 就人事政策和计划的解释与管理向其他部门经理提供建议和协助
- 监督职业分类和评级工作
- 组织并主持员工信息会议,介绍就业政策、福利和薪酬,并积极参与各类联合委员会
- 负责组织的质量管理计划
- 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薪酬公平法》。
就业要求
- 须拥有与人事管理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例如工商管理、劳资关系、商业或心理学;或者完成人员管理方面的专业发展课程。
- 须具备数年人事专员或人力资源专员工作经验。
- 部分雇主可能要求人力资源经理持有注册人力资源专业人士(CHRP)资格。
附加信息
0112 延续为 10011,部分转入 11200 和 13110,另有部分拆分为新兴项目 2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