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组人员履行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
- 边境服务和海关官员
- 在边境口岸进行初步和二次检查,运用检查和信息收集技巧开展面谈,以履行移民、食品、植物和动物检验以及海关项目职能
- 检查行李,查找未申报商品或违禁品
- 向制造商和托运人说明海关法律、法规和程序
- 观察受海关法律约束物品的制造过程,并进行估价
- 登上从外国抵达的运输工具,确定货物性质,确保遵守海关和商业法律
- 检查通过邮件进口的货物
- 在筛查和/或检查人员及货物时,执行适用的法律、政策和程序
- 对于涉嫌违反《海关法》或某些指定《刑法》罪行的人员,可在警方介入前实施逮捕、拘留或人身搜查
- 履行职责时操作枪支,并在必要时采用防卫战术和身体力量。
- 移民官员
- 通过审查文件和进行面谈,确定申请入境加拿大人员是否符合入境资格
- 授予永久居民身份,准许人员入境,或下令拘留或驱逐出境
- 查找并逮捕被认为违反移民法律的人员
- 协助遣返被驱逐人员,向接收国申请许可并取得所需旅行证件
- 在与移民上诉有关的案件中出庭作证。
就业要求
- 须完成中学教育。
- 边境服务官员须完成为期四周的在线培训,以及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学院进行的为期四个半月的专业培训。
- 边境服务官员须通过官员培训生入职考试(OTEE),并成功完成加拿大枪支安全课程(CGSC)和加拿大限制类枪支安全课程(CRFSC)。
- 须通过心理评估、体能要求评估(PARE)和体检,方可担任边境服务官员。
- 边境服务学生官员须完成控制与防卫战术(CDT)培训。
- 通常须完成政府提供的专业培训。
- 须持有驾驶执照。
附加信息
1228 延续为 43203,部分职业类别划分至新设类别 1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