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类别的人员履行下列部分或全部职责:
- 通过向政府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建议,参与卫生或社会政策的制定
- 组织部门单位,并建立程序以实现高级管理层设定的部门目标
- 指导卫生或社会政策研究人员、顾问或项目专员,并向他们提供建议;这些人员在卫生和社会服务、就业和移民、劳工或住房等领域开展研究、编写文件,或为个人和社区管理项目
- 规划、管理和控制研究与行政、支助服务、设备及用品预算
- 组织并指导委员会和工作组,规划、管理或评估卫生和社会服务项目及计划
- 面试、聘用员工并为其提供培训。
就业要求
- 卫生政策制定及项目管理领域的政府经理
- 须具备卫生科学、医院管理或公共行政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大专文凭,或社会科学专业的学士学位。
- 可能需要具备卫生、社会科学或行政管理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学位。
- 通常须具备数年担任卫生或社会政策研究人员、顾问或项目专员的工作经验。
- 部分卫生政策制定及项目管理领域的政府经理须持有相关卫生专业的执业资格。例如,市级卫生官员必须是医师。
- 社会政策制定及项目管理领域的政府经理
- 须具备社会科学专业(如社会学或经济学)或行政管理专业(如公共行政)的学士学位或大专文凭。
- 可能需要具备社会科学或行政管理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学位。
- 通常须具备数年担任社会政策研究人员、顾问或项目专员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