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职业组从事以下部分或全部职责:
- 现场导演
- 协调摄像师及其他技术人员的工作,并在新闻播报和电视节目录制期间向播音员、演员和表演者发出提示。
- 首席器材员
- 监督器材员、灯光师和舞台工作人员安装、摆放、移动和拆卸灯具、布景、背景幕、舞台布景及其他舞台设备。
- 灯光师和灯光技术人员
- 在演播室、片场和舞台上安装、操作并维修灯具及其他电气设备。
- 特技协调员和特效技术人员
- 设计和协调火灾、爆炸、碰撞等特殊效果。
- 化妆师
- 为演员和其他表演者化妆,并制作特效妆。
- 戏服管理员
- 研读剧本以确定所需戏服,并负责戏服的采购、试穿和维护。
- 布景车间领班和道具主管
- 协助编制布景施工规格。
- 确认并列出所需道具,并在排练和演出期间摆放道具。
就业要求
- 本小组中的大多数职业要求完成广播、戏剧艺术或相关领域的大专或大学课程,并在电影、广播或表演艺术领域的相关辅助或助理职业中积累数年经验。
- 现场导演须提供作品集。
- 从事电影、广播和表演艺术工作的化妆师可能需要完成培训课程。
- 化妆师须通过作品集展示创造能力。
- 灯光师、灯光技术人员、首席器材员及其他舞台技术人员须完成大专课程或其他戏剧技术制作专业培训课程。
- 可能需要加入相关工会。